沃保网

首页 > 推荐险种 >  人保健康百万护乘保险产品计划
扫描分享这款产品

人保健康百万护乘保险产品计划

人保健康百万护乘保险产品计划 人保健康百万护乘保险产品计划
产品特色: 属于护理保障产品,提供乘坐自驾车、水陆公共交通、航空、电梯、重大自然灾害等意外护理保障,还有因乘坐自驾车、水陆公共交通、航空、电梯、重大自然灾害等意外导致的身故保障,还有疾病、一般意外身故/伤残保障,健康维护金可领取。

温馨提示:此产品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

产品详情

  • 适合人群:个人
  • 投保年龄:0-70周岁
  • 保险期限:30年、至80周岁
  •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保 额 说 明
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合同约定的自驾车期间,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首次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在以后每年的首次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给付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伤残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继续给付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 合同乘坐自驾车意外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乘坐合同约定的自驾车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合同约定的自驾车的车厢时开始,至被保险人离开自驾车的车厢时止的期间。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合法乘坐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首次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在以后每年的首次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给付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伤残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继续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 合同水陆公共交通意外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 乘坐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被保险人离开水陆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时止的期间。
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持有效机票以乘客身份合法乘坐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首次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在以后每年的首次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给付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伤残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继续给付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保险公司给付首次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后,合同效力即终止。 合同航空意外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倍。 乘坐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的舱门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的期间。
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乘坐合同约定的电梯期间(含进出或上下电梯过程)因电梯故障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首次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在以后每年的首次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给付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伤残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继续给付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 合同电梯意外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首次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在以后每年的首次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给付日的对应日(若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且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的伤残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重伤残,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继续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 合同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护理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限额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
疾病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之外的其他原因导致身故,保险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健康维护金 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生存且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被保险人后续高龄照护需要的健康维护保险金,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程度之一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公式计算并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双方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其第180天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按上述公式计算并给付一般意外伤残保险金。
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之前(不含当天)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投保人已交纳的保险费金额与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天)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天),以乘客身份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自驾车期间,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乘坐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自驾车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附加险合同约定的自驾车的车厢时开始,至被保险人离开自驾车的车厢时止的期间。
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天),以乘客身份合法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水陆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水陆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时开始,至被保险人离开水陆公共交通工具的车厢(或甲板)时止的期间。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持有效机票以乘客身份合法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期间,指自被保险人踏入附加险合同约定的民航班机的舱门时开始,至被保险人走出民航班机的舱门时止的期间。
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合同年生效对应日之后(含当天),乘坐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电梯期间(含进出或上下电梯过程)因电梯故障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电梯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按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沃保保险网

吉林 长春  中国人保健康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吕纪伟 2020-10-12

想了解一下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安享百万医疗险

我是博亿达保险中介公司,帮您选择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  2020-11-01
张淑华 2020-10-19

个人办理退休进度怎么查询,今年退休33年最低档能开多少金额

到当地社保局大厅咨询  2020-11-01
15114489165 2019-02-16

咨询赢越人生

本人免费检视保单,免费咨询,免费健康管理服务  2019-04-05
13944153068 2019-02-17

平安保险有一种不返本的是哪个?

人保健康康乐馨享,保费低,保障高  2019-04-05
王先生 2019-03-11

咨询保单的问题

免费帮助您保单检视,免费健康管理服务  2019-04-05
王迪 2019-03-07

女,34周岁,求推荐性价比高重疾保险

康乐系列  2019-03-27
张女士 2019-01-30

单位为我缴纳生育险后我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可以帮您看看,我在西安大路上  2019-02-05
姚女士 2019-01-18

怀孕后才交的生育险,能领取生育津贴吗?

可以的  2019-01-21
王 2019-01-17

咨询关于生育以及医疗保险报销方面的问题

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见面聊  2019-01-18
13351536449 2019-01-06

平安保险的金牛年金保险咋回事

请问什么问题需要帮助,我在长春市西安大路  2019-01-12

法律免责声明:本网站并非人保健康的官方网站。人保健康对本网站所载内容是否恰当、是否适宜销售不做任何担保。关于使用本网站所载资料时在资料的准确性、精确性和可靠性方面所引发的任何后果,人保健康不做任何担保,亦不做任何陈述。本网站不应被视为在任何国家向任何人销售产品的要约或请求。人保健康不承担由本网站所引起的任何责任和损失。本网站上的相关产品信息以人保健康官方网站http://www.picchealth.com/上的介绍为准。

Copyright © 2008-2023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中国人保健康 网站管理

293933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293933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